保险公司重新鉴定流程-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公司重新鉴定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保险公司重新鉴定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人寿评残流程?
)本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致残经过和残情等情况;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后写出证明材料,连同本人档案材料
(包括原始证明、病历和现场证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人民警察须着制式服装)等一并报送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
(3)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认为具备评残资格的,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残情检查和鉴定后,根据残情鉴定,写出综合报告,填写《伤残等级审批表》和伤残证件,连同本人申请、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一并报市(州)民政部门审查。
(4)市(州)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评残条件的,写出评残报告,在上报的《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审查意见,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报省民政厅审批。
(5)省民政厅经审查认为符合评残条件的,在《伤残等级审批表》和伤残证件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印章,并通知县(市、区)民政部门将伤残证件发给本人。
伤残人员由于残情变化需要调整伤残等级的,按上述程序审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险公司重新鉴定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险公司重新鉴定流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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