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工作征交流信息-社会保险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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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工作总结报告
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社会保险中心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保险公司工作总结汇报1 第三季度来,---保险公司在省市公司正确领导下,依靠我公司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公司业务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第三季度各项工作健康顺利发展。下面结合我的具体分管工作,谈谈这第三季度来的成绩与不足。
保险行业服务工作总结1 夯实基础、开拓创新,不断地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切实为居民解决社会保险、就业、企退等问题。为确保下一年度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现根据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__ 年度 工作计划 。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总结1 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就业。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六条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3、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江苏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93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360元;2019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
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江苏开始执行新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江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将从2564元暂时提高到2820元,上限从12820元暂时提高到14100元。今后参保人每月至少要缴的参保费及社保待遇也将相应提高。
对于单位和有关人员不配合、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相关资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将依照《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理。
但是,对于自由职业者而言,还需要自行选择合适的商业保险以弥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存在的不足。
4、简述社会保险缴费的工作程序
社会保险缴费的工作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参保登记、基数核定、缴费核定和费用征收。
携带开户银行要求的材料到开户银行签订“银行缴费的纸质资料”。与银行签订协议时,可以向开户银行详细咨询了解缴费扣款的相关注意事项。
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流程是:公司在社保局开户。公司需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开户,社保开户后领取《社保登记表》。
申报范围报送材料办理程序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①社会保险登记登记范围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
规定携带的资料有:(1)公司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2)公司公章;(3)经办人的工作证明(或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4)填写开户登记表。个人缴纳社保个人能交的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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