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行政判决书,社会保险费行政处罚决定书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费行政判决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费行政判决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被保险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由省人民政府根据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和个人帐户积累的情况决定。
第六条市、县(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其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支付、调剂和管理工作。
变更、注销登记,应当自办理登记、变更、注销登记手续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保险费行政判决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保险费行政判决书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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