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什么时候统一征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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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部门什么时候统一征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
自2019年的1月1日开始,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11月1日起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山东、山西、湖南、吉林、广西、贵州、四川、新疆、西藏、深圳、青岛等。天津自2020年11月21日起。
法律分析:按照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社保入税 国家税务总局: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在此之前,多数企业存在没有全员交社保,或是不论工资总额,多是按照最低基数来缴纳社保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20日在北京联合动员部署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确保明年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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