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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征管问题-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改革

社会保险费征管问题-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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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社保费2023年起由税务部门征收,会多缴吗

1、社保费2023年起由税务部门征收,会多缴吗

根据国务院1999年出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人缴费标准为:一般居民一档每人每年450元、二档每人每年650元,未成年居民以及高校学生每人每年300元。缴费渠道 (一)微信小程序缴费 登陆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进入小程序选择“城乡居民”进行缴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法规,2023年医保缴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缴费标准是每人350元,虽然相比2022年医保缴费标准320元有所上调,但是补贴同时也从580元上调至610元。 少数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2023年医保缴费标准会高一些,比如浙江丽水2023年医保缴费标准是每人480元,补贴为1090元。

【2023社保新变革】税务全权征收,企业需重点关注 【730月刊】最新报道,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局与税务局携手出台粤人社规〔2023〕18号文件,标志着广东省社保费征收体系迈入新时代。这一里程碑式的改革将社保费的缴纳全权交由税务部门管理,对企业和社会保障操作带来深远影响。

特定群体 (退役军人及无工作配偶、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及特殊困难人员:2023年 4月 1日 至 2023年 12月 31日 。(3)新生儿: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其中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仅征收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缴费之日止未满90天的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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