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立卷制度(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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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档案立卷人的责任是什么?
档案立卷人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收集整理档案资料:档案立卷人需要负责收集、鉴定和整理档案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立卷和归档工作:立卷人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档案进行立卷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监督和指导:监督和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归档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1。
档案保管: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包括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对破损或褪变的档案进行修补和复制,以及做好库房的清洁卫生和“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档案移交和销毁: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销毁,确保档案的合理流动和有效利用。
档案查阅和复制:负责办理档案的查阅和复制手续,确保档案的使用符合规定和需求。
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档案的毁损、散失和泄密,保护档案的安全。
登记工作:对档案材料的收集、移交、保管、利用和销毁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以便于管理和追踪3。
综上所述,档案立卷人的责任涵盖了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移交、销毁以及查阅和复制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档案资料的有效管理。
档案立卷人不需要承担责任,立卷人只是一个整理档案,管理档案的工作人员,档案立卷人根据档案内容分类,整理,立卷,不能修改档案内容,应保留档案原貌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档案内容出现了错误是应由形成档案的人员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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