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保险类型 >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的征缴,社会保险法征缴机构

社会保险法的征缴,社会保险法征缴机构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法的征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法的征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等相关规定...
  2.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3. 社会保险法关于缴纳社保的规定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等相关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3、社会保险法关于缴纳社保的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单位交社保的法律规定有《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分析:单位缴纳社保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

关于社会保险法的征缴和社会保险法征缴机构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社会保险法的征缴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社会保险法征缴机构、社会保险法的征缴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换成@即可,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pabxas.cn/leixing/shbx/7968.html

联系我们

电话:400-658-2019

微信号:7151897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