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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浙里办转移,杭州失业保险跨省转移

失业保险浙里办转移,杭州失业保险跨省转移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浙里办转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浙里办转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失业保险可以转移吗
  2. 浙里办网上办理社保转移流程
  3. 浙里办能转移社保吗
  4. 失业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5. 失业保险转移怎么办理

1、失业保险可以转移吗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可以随着参保人的工作地进行转移,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失业险就不能进行跨省转移。但是根据实际情况,有些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如果想要跨省转移失业险,可以先咨询所在地的社会保险部门或专业机构,了解其具体的规定和操作流程。

法律分析: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而本人户口不在本地,可以在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往户籍地。根据法律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可以。失业保险是可以转移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进行转移的话,转移的只是关系而不是基金。

2、浙里办网上办理社保转移流程

法律分析:第一步:已离职用人单位为参保人做社保减员,联系前用人单位的人事,要求对参保人做出社保减员申报操作。

省外医保转移: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进入浙里医保-选择“参保服务”进入。找到“出具参保凭证”模块点击进入(限本人),查看“用户须知”进入办事。选择转移范围“跨省”,点击确定。

浙里办上可以办理市外的社保转移的哦~, 转入方法为:省外转入: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医疗保障专区”——“转移接续办理”——根据要求填写后提交保存; 转出:参保人身份证(已办理停保登记并无欠费)。

社会保障转移过程如下:领取身份证复印件并将身份证上的地址输入地方税务局。(如果委托他人的代理人,必须提供受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地方税务局完成工作,领取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证。

3、浙里办能转移社保吗

法律主观:社保能转移。社会保障转移过程如下:领取身份证复印件并将身份证上的地址输入地方税务局。

浙里办上可以办理市外的社保转移的哦~, 转入方法为:省外转入: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医疗保障专区”——“转移接续办理”——根据要求填写后提交保存; 转出:参保人身份证(已办理停保登记并无欠费)。

根据浙江省社会劳动保障局的相关管理规定,省内社保可自行跨市进行转接,但从转出地的社保必须要有接收地接收方能转接,若不然,转接也是会不成功的。

你好,亲亲,浙里办网上办理社保转移第一步:已离职用人单位为参保人做社保减员,联系前用人单位的人事,要求对参保人做出社保减员申报操作。

4、失业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需要办理手续如下,不需要接受涵之类的东西。办理失业保险转移需要的资料: 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明、2寸照片2张。不需要接收函之类的东西。

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发放。

法律分析: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办理失业保险转移需要的资料: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明、2寸照片2张。

其中,非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才可办理转移手续,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只能在失业保险缴纳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失业保险转移怎么办理

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发放。

法律分析: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法律分析:需要办理手续如下,不需要接受涵之类的东西。办理失业保险转移需要的资料: 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明、2寸照片2张。不需要接收函之类的东西。

如果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希望我的介绍可以帮助到读者朋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保险浙里办转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保险浙里办转移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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