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城镇医疗保险的时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什么时候办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办理城镇医疗保险的时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办理城镇医疗保险的时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居民医保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居民医保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中小学阶段学生和在校大学生为9月1日至10月31日;老年城镇居民、一般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但每个省市可能会有一些调整,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通常情况下,新生儿医保办理没有时间要求,在出生一年内随时都可以办理。在法定的时间内办理,可以享受自出生之日起的医保待遇,相当于可以多报销一笔费用。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只要符合当地的条件,就可以随时办理,条件如下: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未满18周岁城镇居民,包括婴幼儿不含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
中小学阶段学生和在校大学生为9月1日至10月31日;老年城镇居民、一般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1-5月份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6-10月份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总额缴纳,11月份以后,不再受理当年度参保缴费。
医保主要提供基础医疗保障,平时看病遇到的门诊和住院,都能通过医保报销相当大一部分的医疗费用。尤其是新生儿,如果在出生3个月内就办理好医保卡,还能报销其出生时的住院费用,所以给新生儿办理最佳的时间就是出生三个月内;如果超过了3个月,最好是一岁前办理,这样就能在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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