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关系的属地化管理-社会保险属地管理原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关系的属地化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关系的属地化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因工作地和公司不在一个城市,公司委托第三方缴纳社保合法吗?
不合法,在实际用工中,有些企业基于种种原因,存在委托第三方公司代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现象。有的是为了统一管理,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由集团公司旗下的一家公司统一缴纳;有的是为了解决异地工作员工的社保问题,这类情况下往往是企业涉及多个实际用工地,在没有开设分支机构的用工地,委托第三方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有的单纯是为了钻空子,以降低社保成本,通过委托异地的第三方公司为员工缴纳外省市的社保。
无论是何种原因,这种“代缴社保”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单位和缴费单位均应为“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而在“代缴社保”的情形下,以受托公司的名义为员工缴纳社保,用人单位所在地与社会保险缴纳地、社会保险缴纳主体与实际工作单位存在不一致,此种情形不是代理而是代替,有违社会保险法的初衷,破坏了社会保险的秩序和稳定性。
此外,“代缴社保”对用人单位来说,也存在很多的隐患和风险。例如,由于用人单位和参保单位不一致,参保单位和劳动者又不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在申领工伤待遇时可能存在无法领取的情况,若劳动者无法从社保获得理赔,势必会向用人单位主张权益,且用人单位确实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若以虚构的劳动关系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将存在记入信用档案、予以行政罚款、甚至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
不合法。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予以确认。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的该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就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如因该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因工作地和公司不在一个城市。公司委托第三方缴纳社保合法吗?这个问题首先说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帮你缴纳社保,这个也是合理合法的,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就是第三方应该以你的工资总额全额为你交社保,这样就可以了,反之,第三方少缴纳社保就是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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