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跨单位-失业保险跨单位交可以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跨单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跨单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两个单位交的失业保险可以累计吗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两家单位交不可以累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金的数额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而不是根据缴费的数额确定。
因此,如果自己在不同的地区就业并缴纳了失业保险,其缴纳情况是分开计算的,不会累计到一起。
法律分析:不可以累计。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在相同缴费年限下,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伴随申领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
不可以。根据查询中国政府网官网得知,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纳,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领取后,重新计算缴费年限,不可以累积。
2、失业金两个单位可不可以累加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两家单位交不可以累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金的数额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而不是根据缴费的数额确定。
法律分析:不可以累计。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在相同缴费年限下,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伴随申领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
可以累计。职工的失业金在单位终止合同的60天以内,去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备案,当时没有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候一起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
因此,如果自己在不同的地区就业并缴纳了失业保险,其缴纳情况是分开计算的,不会累计到一起。
3、...我在原单位工作6年缴纳了失业保险。主动辞职。后又在别的单位工作...
可以领取,两次失业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人员因当期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不存在领原单位失业保险金问题。只要这次再失业,失业金计算按你缴费年限多少计算。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劳动者所缴纳的失业保险是可以累积到下一个公司的,如果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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