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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失业保险方面的法律-失业保险相关法律

我国失业保险方面的法律-失业保险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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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国采用的失业保险形式是
  2. 简述现阶段我国失业保障待遇
  3. 劳动者主张失业保险金的法律规定
  4. 领取失业金的法律依据
  5. 失业金损失的法律依据

1、我国采用的失业保险形式是

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社会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是在1986年正式建立的。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对国营企业职工实行职工待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和劳动制度改革。

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即由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失业保险制度。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等30多个国家实行了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我国实行的失业保险也属于此类。(2)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

我国失业补偿方式: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指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失业后可以领取的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金额和期限会根据个人的缴纳情况、工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2、简述现阶段我国失业保障待遇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按缴费年限发放,其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金的最低标准一般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最高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各地区具体标准有所不同。失业金待遇是比较低的,所以领取失业金并不是目的,失业保险的目的还是为了促进职工再就业。

月失业金:失业人员每月领取一定金额的生活补助金,金额为上一年度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 失业期限:失业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劳动者主张失业保险金的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主观:如果公司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由公司提出的,也符合其他法定的条件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可享受其他待遇。其他条件则包括失业前本人与公司缴费满一年等。

法律主观: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若是属于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劳动者可以领失业金。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这个国家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请看劳动部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 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4、领取失业金的法律依据

法律主观:辞职 不能领取 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 身份证 明,到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很多人都以为失业了就可以领取失业金。其实, 不是每个人离职都可以申领失业金的 ,领取失业金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最重要的条件是“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比如公司倒闭、被开除、劳动合同到期等,这是可以申领失业金的。

法律分析:可以。被单位开除的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就有权利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开除当然是职工不愿意发生的,因此职工有权利享受失业保险金。

5、失业金损失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八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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