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规范,医疗保险及医疗服务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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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西安职工门诊报销规定?
2020年西安职医保报销标准,2020年西安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从2020年4月1日起,西安将进一步提高门诊慢性病、易造成因病返贫现象的大病在城镇职工医保中的报销比例,17个慢性病门诊补助最高限额上调15%,CT、电子胃镜等检查报销比例提高近20%。西安市211.2万参保职工将从中受益。
17个慢性病门诊补助最高限额上调15%
在此次的调整中,西安提高了门诊慢性病补助的限额标准,将原有的17个慢性病病种补助最高限额标准整体上调了15%左右,统筹基金支付癌症晚期、白血病等疾病门诊治疗费用最高可享受5000元补助。
此次调整还降低了《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将住院治疗时使用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的比例由原来的10%下调为5%。具体乙类药品可参见药品目录类书籍。
CT、电子胃镜等检查报销比例提高近20%
据了解,此次西安在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时,也将住院费用中特检特治和医用耗材及其相关手术的报销比例较前提高了近20%。
病人住院期间,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以及医用耗材等治疗费用,将由原来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调整为将其直接纳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范围,其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一并按照参保职工所住医院级别及医疗费用数额情况按相应规定予以报销。
特殊检查项目费用包括:住院期间施行CT、ECT、MRI、心脏彩色B超、经颅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TCD)、电子胃镜、结肠镜、宫腔镜、动态心电图、高压氧舱、体外冲击波碎石、体外射频治疗前列腺肥大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的费用。
医用耗材项目费用包括:住院期间安装人工晶体等人工器官、血管支架、体内置放材料、心脏起搏器等《西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目录库》内的器官及材料在限价范围内的费用及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的费用。其中,如果医用耗材超出限价范围的费用,由患者个人自付。
特殊治疗费用项目包括:住院期间施行人体器官、组织移植等手术的费用及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等治疗的费用。
白内障手术不住院也可以用医保报销80%
为减少白内障患者排队等床位的现象,缓解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同时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节约医疗支出。此次调整将门诊施行白内障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不设起付标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
一、什么是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参保人员在陕西省外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按规定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按政策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称为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二、哪些人员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答: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后,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其中,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规定的人员。
三、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开展情况?
答: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实现全国联网,符合条件的职工及居民异地住院费用均可直接结算。
四、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登记备案手续如何办理?
答:由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收集确认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准确填写《西安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和《西安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汇总表》(单位盖章),并将表格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填报的表格可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上服务——社会保障——表格下载栏目查询下载。
按照“参保地备案”的原则,市本级负责市上单位的备案,区县负责本区县参保单位的备案,铁路局社保经办中心负责铁路参保职工的备案。
登记备案信息作为就医地经办机构判断是否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的基础信息。
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又需要回参保地住院怎么办?
答: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临时回参保地住院就医,应持本人医保IC卡或社会保障卡,到就诊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手续,住院治疗终结后只需向所住医院支付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如需要回参保地长期居住的,应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撤销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即可在参保地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六、异地转诊转院登记备案如何办理?
答: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可由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和西安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了转诊转院手续的参保人员只能在备案转入医院住院治疗。
七、如何查询备案登记信息、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答:参保人员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si.12333.gov.cn),可实时查询全国各省、市、区经办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个人备案信息及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http://www.BAOxianzx.com
八、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人员,在异地的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是什么?
答: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终结后在医院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进行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一同结算,参保人员只需向所住医院支付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九、办理入院时需要什么手续?
答:(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资料,到就诊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手续。
(二)转诊转院人员需携带转诊单、社会保障卡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资料,在备案有效期限内到指定的就诊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手续。
十、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报销费用可在异地医院一并结算吗?
答:全国大多数统筹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一单制结算,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一同结算,一次性与就医医院结算完毕。
十一、社会保障卡的补(换)卡等相关业务能否异地就近办理?
答:目前,社会保障卡的补(换)卡等相关业务暂时不能异地就近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初次申领,以及补卡、换卡,均需要参保人持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发卡机构办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在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卡卡务管理系统,待该系统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异地就近办理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
十二、社会保障卡遗失后怎样补办?
答: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应及时向参保地发卡机构申请挂失,并按参保地发卡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补、换卡业务;在卡挂失状态下不能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规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规范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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