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时可以不具体保险利益(不具有投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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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的适用有何不同?
保险利益的载体是保险标的,一个以财产为标的,一个以人为标的。
保险契约的订立,投保人或被保人或受益人对其所投保的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契约不能生效。
财产保险在损失理赔时,被保险人(受益人) 需要对于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例如:房屋作抵押贷款之前,银行要求客户提供以银行作为第一受益人的房屋保险。
人身保险在投保时,投保人需要对于 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例如:夫妻之间 为对方 投保 人寿保险,互为对方保险单下的受益人。扩展资料一、人寿保险是为千家万户送温暖的高尚事业,人寿保险作为一种兼有保险、储蓄双重功能的投资手段,越来越被人们所理解、接受和钟爱。
人寿保 险可以为人们解决养老、医疗、意外伤害等各类风险的保障问题,人们可在年轻时为年老做准备,今天为明天做准备,上一代人为下一代人做准备。二、人寿保险交易中存在四种法律意义上的人:保险人,被保险人,投保人和受益人,保险人通常是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经常同一个人。
保险人和投保人构成人寿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另外一个重要的关系人是受益人。
受益人是因被保险人的死亡而获取保险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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