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社会保险调整政策最新,长春社会保险调整政策最新消息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长春社会保险调整政策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长春社会保险调整政策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2021年长春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由于疫情的原因,在2021年7月1日之前,长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按照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与60%来核定的;2021年7月1日之后,长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调整为按照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与60%来核定。
1.职工养老保险
单位职工:单位缴纳比例为16%,个人缴纳比例为8%;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265.25元/月。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无单位缴纳,个人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265.25元/月。
2.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单位职工:单位缴纳比例为7.76%,个人缴纳比例为2%;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265.25元/月。
职工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无单位缴纳,个人缴费比例为4.9%(固定249.33元/月);缴费基数为5088.42元/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长春社会保险调整政策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长春社会保险调整政策最新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换成@即可,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pabxas.cn/leixing/shbx/53628.html